▍网传:上师大取消多名考生拟录取资格
网传:上海师范大学英语口译专业30余名研究生考生在3月29日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在5月21日被电话通知因为泄题被取消录取资格。
▍5月24日,上师大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招生管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规定:“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上师大5月24日这次公示应该是第二次信息公开。
英语笔译专业原招生计划80人…
本次公示显示英语口译专业拟录取名单为38人…
▍5月25日,上师大回应“泄题”事件
→ 上师大就“泄题”事件作出说明,该份说明也间接证实了网传的三件事:
1.“泄题”事件经人举报
2.复试结束前确有“泄题”事件发生
3.“泄题”考生拟录取资格被取消
→ 该份说明中提到《诚信复试承诺书》,具体信息如下(上师大版本):
- 承诺书中明确表示: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本次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这不是今年第一例复试“泄题”事件,之前人大法学院也发生类似情况,当时人大的处理决定是对“泄题”当事人复试成绩给予0分处理(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上师大“泄题”事件引起争议的点主要有三点:
一、考生已经获得拟录取通知,却在这个时间点(无法调剂)的情况下被取消资格。按照上师大的说明,“泄题”事件中的考生确定取消拟录取资格,调剂系统已关闭也不会有补录。
二、本次泄题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对复试题目的讨论究竟是交流分享还是故意告知帮助作弊,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复试的公平公正,都是有误的做法,只是后者行为更恶劣情节更严重。
三、是通过“泄题”事件大家看到了复试也有不完善之处。之所以会“泄题”,说明会有考生利用复试时间差提前知晓复试题目提前准备,正如这两次“泄题”事件,如果这是不被允许的,是否有办法提前阻止,而不是利用考生的自觉性。说一句不好听的,这次是被举报被发现,那么就有没被发现没被举报的时候。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复试:向考生展示过的题目不再参与抽取,复试题目不重复,以保障复试公平公正。
考研后复试分享、经验分享等情况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从未觉得有什么大问题,却不曾想这种做法会带来风险,甚至已经在违规边缘反复横跳……
考研时还有很多看似无关紧要,实际上已经违规的行为,一起了解一下。
▶ 内蒙古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卷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浙江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 其他
其他容易触发的违规现象有:
→ 考前抢答,考试信号还未发出就开始答题。
→ 涂改准考证,也包括在准考证上留字迹,画图标,准考证页面不完整。
→ 迟到早退,考试信号发出15分钟后不可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属于违规。
→ 携带草稿纸,考场会准备草稿纸,不允许自己携带。
→ 试卷上做标记,答卷纸、答题卡上不允许除作答以外的其他标记。
对于违规处理,其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等)的考生将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后果很严重,因此进入考场前检查考试用具,这些行为不要有切忌切忌!
此外,考场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也要注意。
→ 提交的复试资料弄虚作假。
→ 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有传播复试内容嫌疑。
→ 中断复试。多发生在线上复试,因为网络原因导致复试中断,出现这种现象,有些招生单位会及时联系考生,也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起电话。
→ 录取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
→ 复试环境不达标,远程复试时,复试环境未按照院校规定的环境进行布置。
这些是在初试、复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规行为,到时候可千万别做。此外,考研过程中,官方发布的各种信息可别不当做一回事,认真看一看,要求提交的材料也确保正确无误,一些需要签字的材料仔细阅读不要当做形式化的事情,无论如何,希望各位的考试顺顺利利,一切稳当。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现在正在备考的22/23考生们也要全力以赴认真学习,加油吧!!!